六观不正 自毁前程
——广东惠州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启示录
作者:惠纪研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强调,年轻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使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精神世界更好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然而,部分年轻干部“六观”不正,利令智昏、私欲纵行、恣意妄为,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惠州市纪委监委为落实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要求,专门成立调研组,通过现场走访座谈、案例分析比对,梳理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1700余名违纪违法年轻干部的几种典型特征画像,以更加精准治理违纪违法问题。
初心迷失型。部分年轻干部不注重自身理论学习,认为都是老生常谈、过时陈旧的“掉书袋”,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等基本概念及立场观点方法,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甚至望文生义、一知半解,更谈不上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走访调研中,大部分违纪违法年轻干部,剖析自己腐化堕落原因的第一条,都是放松了理论学习、放弃了世界观改造。更有甚者,或虚谈“国之大者”、跟着节奏妄议历史,或自称“莫谈国事”、自限格局,或信鬼神不信马列、精神颓废,导致信仰缺失、信念动摇、信心丧失,精神“缺钙”,得了“软骨病”,固守狭小的利益藩篱,只计较个人利益得失,在诱惑面前一触即溃,一遭“围猎”就“咬钩不放”,自毁前程。
自溺放任型。少数年轻干部人生观不端正,善恶是非不分,生活行为不检点,自身要求不严,“中央八项规定”抛诸脑后,沉溺“享受人生”“放飞自我”,从不自我反思警醒,甚至还沾染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不良嗜好,俨然一幅“烂人”形象。在案例样本中,违反廉洁纪律或贪污受贿者,大多伴有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形。另一方面,为满足其私欲享乐,内心膨胀,主动做局,甘被围猎,权钱交易日常化,越陷越深。如惠城区某局执法队原队长刘某,不顾党员干部形象,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让老板为其买单15万元;同时,放任违建抢建,非法收受财物230万元。仲恺区某局原科员卢某,曾因醉酒后辱骂群众、打架斗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仍不思悔改,继续违纪违法,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违规经商,直至案发。
技术破防型。年轻干部普遍具有较高学历和专业知识技能,但有的干部价值观走偏,不以技术专长服务人民,反用技术专长钻营肥私。特别是作为互联网“原住民”,自以为在计算机技术应用方面独具优势,擅借岗位之便,利用信息系统和管理制度漏洞,采用后台拷贝、篡改数据、冒用权限、虚假证明等看似“高明”的手法,突破现有防护机制,违规操作,非法获利。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员王某,利用协调省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驻点维护人员工作的便利,为投标人违规提供评审专家信息,累计收受好处费43.5万元。市国税局原协税员张某,与第三方串通,篡改防伪税控系统后台数据,非法获利11.38万元。个别基层一线干部,通过伪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公示牌及篡改土地红线图、医保数据库人员类别、征地拆迁款数据等掩耳盗铃手段,骗财牟利、贪污受贿,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傍权借势型。少数年轻干部权力观扭曲,特权思想严重,千方百计将手中有限职权放大、变现,公安、城管等执法执纪部门尤为突出,占被查年轻干部的1/4。或认为“大树底下好乘凉”,傍靠掌权者,把上级当靠山,急于求成、望走捷径,一朝权在手,乱把令来行。案例样本中,有数十名年轻干部,涉城管“两违”执法、“渣土车”执法、东江采沙监管、税务征缴等上下联手的窝案串案,甚至有把同志关系异化为人身依附关系的倾向。或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用权不为公不为民、只为一己之私,狐假虎威、招摇显摆,对外打造个人“有能量、能办事”的“能人”假象。如某委原办公室主任田某,为在“厮混兄弟们”面前逞能,利用身份岗位的便利及影响力,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收受他人财物200余万元。
权名交易型。少数年轻干部政绩观错位,只关注个人官职大小、升迁快慢等虚名浮利,热衷搞自我设计,为自己留名立碑邀官,不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初掌权柄、自鸣得意,在“尊重”和“膜拜”面前忘乎所以,在肆意用权的尊崇与虚荣中不可自拔。调研发现,在科级干部职务违法犯罪案例样本中,滥用职权行为占65.2%,且相对集中于任职前1年至任职后2年。个别年轻干部自恃才识出众,利用自身行内大腕、权威大咖等特有资源,独断专行、沽名钓誉,恶化社会冲突矛盾。如惠城区法院原庭长卜某,精通法律,熟悉业务,35岁前已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及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为“冲”业绩,将案件当作谋官图名的工具,利用业务技能,罔顾事实,枉法裁判,致使多个企业破产,影响恶劣。
随波逐流型。少数年轻干部事业观模糊,主动“佛系”“躺平”,临事而怯,遇难则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人情不讲规矩,背离初心使命。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原民警郭某,抹不开同事朋友的“面子”,明知下属辅警聂某、杨某违规行为不加管束,终致其二人勾结社会人员,以假套牌等违规行为不录入系统为幌子,向车主索要财物19.86万元。部分年轻干部社会阅历浅、识别能力差,耐挫折受压能力和自我约束力弱,不敢、不愿、不懂拒绝“潜规则”,主动或被动勾兑人情,给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博罗县福田镇某办公室原副主任刘某缺乏履职意识,一直未发现某公司违规排放废水等问题,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损失达1322万元。大亚湾西区税务所原副所长朱某和业务骨干曾某,对原所长颜某伙同他人非法减交税费的图谋不加阻止,还默认通过了虚假报税资料,造成税收损失上亿元。
思想松一寸,行动散一尺。年轻干部之所以违纪违法,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滑坡,初心使命蒙尘,放弃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观,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是以己为先、忘了人民,导致“六观”扭曲、行为越界。“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针对年轻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特征,严管与厚爱要辩证施策,在探索健全常态思想政治体检制度、警示震慑新路径、权力运行约束监督闭环等治理手段外,通过引导其算清违纪违法的政治账、事业账、经济账、亲情账等路径,激发年轻干部“自胜者强”的思想自觉。“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要督促年轻干部“多读书,修政德”,修身慎行、明心见性,破除心为物役、心为物惑的藩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干干净净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拧紧“总开关”、守好“护城河”、增强“免疫力”,做党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
(联系人:曾雄昊 广东省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