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1月2日,中国行为法学会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长沙召开。
会议邀请湖南省委巡视组原组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原主任高飞跃;湖南省纪委监委六室原主任鄢利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黎军;湖南省直机关党校原校长李建新;肆拾玖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志刚;湖南省新能源产业协会党组书记付志国;湖南省文化娱乐专业委员会会长袁五一等各界代表40余人参会,征集对草案的意见。中国行为法学会理论研究专委会副秘书长丁楠、中国行为法学会理论研究课题组副组长李昭元等参会,丁楠主持会议。
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即将正式出台并实施。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部署。《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义深远,释放出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党中央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
与会代表围绕草案中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会企业家表示,希望法律能够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加强对民营企业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建议政府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此外,企业家们还就如何加强民营企业自身建设、提高创新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以黎军为代表的法律专家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体系和必备条款等进行讨论并建议,提议应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宗旨,立法依据,以形成完善可操作性的立法体系。
大家一致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文稿,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等写入法律,并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必将为民营企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