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专项打击“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信传销”等新型网络传销
|
8月11日晚,安徽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一广场上,传销人员在等待接受处理。
人民视觉
|
本报北京8月18日电 (记者张洋)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地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各地公安机关共侦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933起,涉案金额41.5亿元。
据了解,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大要案高发、手法翻新快、传播迅速、波及面广等特点,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经营”“明明商”“中绿”“亮碧思”等为幌子的聚集型传销依然严重;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股权投资”“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层出不穷,并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尤其随着互联网,微信、QQ等社交软件,自媒体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传销信息传播更为广泛,涉案资金转移更加迅速。针对上述状况,全国公安机关强化警种和区域协作,创新打法,重拳出击,破获了号称“资本运作”的广西南宁“5·16”特大传销案,以“循环互助”为名的安徽宿州“NMM98”网络传销案,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的江苏新沂“天天赚诚信平台”传销案,江苏邳州“星火草原”传销案等一批重大、新型案件,遏制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进一步挤压了其生存空间。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防范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动员、各部门参与、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将继续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立足本职,多措并举,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严治、严防态势。尤其针对“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信传销”等新型网络传销迷惑性强、蔓延迅速、群众认识模糊、社会危害严重的现状,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持续开展警示宣传,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公众,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增强风险意识,不要被所谓的“低风险、高回报”项目所蒙蔽,清晰识别传销“拉人头”的欺诈本质,谨防落入传销陷阱。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举报。
《 人民日报 》( 2016年08月19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