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韩家慧
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的运行,为解决居民身份信息冒用提供了技术基础,但营造安全规范的居民身份证使用环境,也不能弱化公共服务的价值。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及时对接系统,认真落实核查机制,才是防止身份证被冒用的关键。
日前,河南一男子在北京办理暂住证时被告知,其2004年在北京偷过三轮车,有案底不能办理。律师称,这种没来京却“被案底”的情况或因身份信息遭冒用。
梳理发现,“被案底”的情况时有发生。相关案件多由身份信息冒用而引发,被错抓的当事人多有身份证遗失的情况。近些年,丢失的身份证引发的问题时常见报:通过非法交易,一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可卖300到500元,冒用他人身份办卡、洗钱、电信诈骗、注册公司等给当事人带来种种困扰和麻烦,甚至是精神、经济方面的损失。
据公安部消息,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于近日上线试运行,将在银行试点后提供给各用证部门。该系统具备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各个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
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的运行,为解决身份信息冒用提供了技术支持。但防止信息冒用仅有这一系统还远不够。营造安全规范的居民身份证使用环境,还需要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升制度规范,依法履行核查责任,有效防止身份证被冒用。
信息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一张小卡片承载着无数隐私信息。失效居民身份证系统的建立,使民众期盼的身份证挂失即失效成为现实,也从源头上遏制身份信息的盗用问题。系统发挥最大效力不只是公安系统一家的事,更需要多方合力。一方面,与实名制相关的部门单位应开放端口、对接系统,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核查机制;另一方面,管理部门应向用证单位开放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如果各自捂着各自的信息,那么再先进的系统,也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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