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是徐稳,武汉音乐学院钢琴系研三学生,于3月10日参加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声乐艺术指导职位教师应聘考试,3月15日公示成绩是第一名。3月16日上午接到一师范纪委老师的电话,因有人举报本人面试当天现场资料审查迟到,所以取消我的面试成绩,对此,我陈述事实如下:
学校官网上的公告写的是八点开始审查,九点面试,并不是八点截止审查(附现场资格审查及笔试、试教、面试安排表)。考试当天,在规定时间之内,我完成了资格审查,并拿到了16号的签,参加了考试,并各项成绩都取得了第一(附成绩单),整个过程符合学校面试安排规定,不存在违纪,所以校方给出的理由过于牵强,结果我不能接受。
1、8点开始现场审查资料,如果8点没到的都算迟到,那么大部分应聘者的成绩都应该取消。
2、应聘声乐艺术指导这个岗位在网上一共有47人报名,面试当天,在15人到达后工作人员组织了抽签,这个时间以什么为准。
3、既然工作人员让我参加了面试,并且我在9点开始面试之前,完成了现场资料审查,并且顺利考试,为何作废我的成绩。
4、在校纪委打电话给我之前,校方单方面决定作废我的面试成绩,并且见面之后,说了一句“你们两位都很优秀”,我是否可以怀疑,在这期间实名举报我的第二名跟校方有不正当的往来。
望领导能公平、公正处理此事,谢谢。同时欢迎广大媒体朋友关注。
举报人:徐稳 (15972219040)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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