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贷,是馅饼还是陷阱? | |
发布时间:2017-11-27 11:15:47| 浏览次数: | |
本期策划 杨琴执行 杨琴
编者按: 近日,贵阳市花溪区某大学学生秦某,先后借用28名同学的身份信息向网络借贷平台贷款,初步统计共贷款83万余元。秦某将借来的钱挥霍一空后,因无力偿还,关机“消失”。因秦某平时在校“为人不错”,同时兼职负责网络代理,大部分同学都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给了他。而有资源借到更多钱后的秦某,带着其女朋友经常出国旅游,借贷资金利滚利,最终由于金额巨大无法偿还“关机消失”。
“校园贷”揭秘:巧说“无利息” 实则另有名目
记者从贵阳某高校从事校园代理的聂同学处得知,该同学代理的“分期乐”目前为该校20余名大学生受理服务,以“0首付,行货保证,售后无忧”这一噱头博得广大学生的“青睐”。其中电子产品与大学生小额贷款居多,学生可以针对自身情况选择3个月、6个月、9个月等批次还款。除去本金外,按照金额大小,每月收取不定金额的服务费、管理费另加手续费等。
据了解,校园贷是金融贷款中的一种,针对的人群主要是在校大学生,通常以“零首付”、“零利息”、“放款快”作为卖点进行推广宣传。校园贷的门槛很低,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借贷者提供姓名、身份证正反面照、学校、年级、学号、以及父母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等。
涉世未深的小秦看到如此简单就能借到钱,于是他便注册了某网络校园贷平台,很快第一笔贷款就到手。想到钱来得太快了,秦某也很快挥霍一空,于是打起了借用周围同学身份信息贷款的主意,而这笔号称“无利息”的贷款开始让小秦压力很大。
原来,虽然很多校园贷公司宣传贷款“无利息”,但其实他们巧立名目,偷换概念,将利息换成了所谓的手续费、违约金、迟延履约金、保证金等,加在一起,不仅高出国家规定的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甚至高达10倍、20倍。
“有时候总感觉自己是个大手大脚的‘剁手党’,生活费经常不够用,对于中意很久的一些电子产品或者是化妆品想提前消费的,无意中看到张贴在学校里的校园贷广告,让我感觉隐约有些心动。”大学生小唐不暇思索的和借贷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变相利息达36% 借贷人身份调查仅走过场。
根据签订的协议,小唐借3000元,每个月需要偿还250元本金和90元手续费,一共340元,12期内还完。和广告上说的一样,协议里面确实没有提到利息。而利息,其实行业里面,就是加上这个管理费或者是平台服务费。这笔服务费一年下来就是1080元,相对于小唐借的3000元钱来说,相当于36%的年息。
校园广告轮番轰炸 学生评价褒贬不一
记者了解到,校园借贷产品如分期乐、趣分期、名校贷、爱学贷等多家信用贷款相继出现于校园,专门针对大学生,风行一时。据悉,在高校校园中,张贴广告与分发传单的方式,被许多商家列为首选。
“最火热的时候应该就是开学季吧,或是节假日,校园里经常有人在发这些传单。有时候去上课回到寝室,门上贴着、门把手塞得满满的广告,就算你不想看还是得扫几眼。”贵阳某高校学生小王告诉记者。
在走访校园时记者发现,校园内的公告栏、宿舍楼,甚至是卫生间隔档都贴有此类贷款平台的广告。小王告诉记者,“有些学生成了各类校园贷款平台的兼职代理,他们经常会来宿舍楼发传单,说服大家扫二维码下载一些校园借贷平台的APP。这些借贷平台有时会在校园内摆‘地摊’进行宣传,同样向路过的同学发放传单或者让他们扫二维码下载APP。有时候他们会送点小礼品或者饮料什么的,吸引同学们下载APP”。”记者在一张借贷平台的宣传单上看到,“零服务费”“四十八小时到账”“大学生分期购物节”“全网最低价”等字眼非常醒目,充满诱惑。
“我觉得是挺好的啊,有时候一时之间拿不出那么多钱,我又非常需要的话,我还是会规划好每月还款的金额后再做决定。”金融专业的刘同学表示,校园贷款针对于他们这类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来源的群体,在一定层面提供了一个比较便利的平台,能够解决一些“燃眉之急”。
随着手机等数码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大学生们也成为电子市场消费的主流人群,面对价格不菲的数码产品,大学生们需要购买又不想求助家人,但是可能一次性拿不出大笔资金去支付,分期购物网站应运而生。
做校园代理的聂同学还告诉记者,购物时只需注册账号,提交个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和学校宿舍等具体信息,选择自助审核,最后提交身份证照片和学生证照片以及你父母的电话(按时还款是不会打电话给父母的)。提交订单和自助审核成功后,就等着工作人员从京东购买你所订的货物来和你签约了。
大部分校园借贷公司对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借款用途等信息的调查很草率,只是打电话找借贷人填的联系人了解一下,或者到宿舍拜访一下。像小秦这种大学生网贷挥霍无力偿还的同学有很多,然后殃及同学朋友。
“我同学在上学的时候用我的身份证信息做了一个分期,但是他没还,之后是我有能力的情况下还了一部分,后面没能力还了就没还,但是前几天一个自称是贷款代理人的给我打电话让我处理这个事情,威胁我说不处理就来我家。借的2000多现在要还7500多,我刚毕业实在还不起。我说可不可以减免,她说可以,结果昨天又说减免不了,让我今天必须全部还上,还发短信威胁说要来我家,我该怎么办?”贵州黔坤律师事务所陈华磊律师近期收到这样一则咨询短信,他告知记者,大学生前来咨询这种情况的事情不占少数,校园贷款确实是比较难以平衡的问题,有些学生也确实有合理的贷款需求,正规合法的校园贷公司也有存在的必要。
民警提示:借贷有风险 消费需量力
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林俊青表示,“近期以来,学生除了贷款以外,被诈骗是热门问题,我们也比较关注。基本上打开手机都在关注这类问题。大学生防范意识薄弱,学生在学校相对于社会而言信息比较封闭,容易上当受骗。”在校大学生自控力比较弱,“校园贷、来钱快”,在第一笔钱挥霍一空之后,他们就容易陷入泥潭,加之本身并无经济收入来源,很容易陷入无法偿还的境地。而通过采取一定的欺骗手段,校园贷款的“利滚利”相当惊人。
目前,校园贷款在法律方面而言,并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学生与之存在的是借贷关系,给社会造成很负面的影响。从校园贷款这类案件衍生出学生为了兼职赚钱,进行网络刷单,十分容易被骗。他们并不是一次性将其骗光,商家通过慢慢钓其上线。之前借贷小金额,后面加大筹码之后,学生无力偿还,陷入无底洞,利滚利甚至逼其走极端。
针对校园贷款造成的恶劣影响,学生在防范和识别能力这方面比较弱,校园信贷的火热,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大学生信贷的空白,在满足了部分学生的消费信贷需求同时,也极大地释放了校园消费群体的消费能力。从目前情况来看,大学生消费应进行引导。
从更为安全、规范的传统银行贷款产品来看,仍主要停留在助学贷款产品上,难以满足大学生消费贷款需求。这是因为,商业银行的消费贷款业务主要集中在具有偿还能力的人群,而大学生群体由于没有固定收入、居所不够稳定,对银行而言,信用风险较大,管理成本较高。对于大学生消费贷款,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银行也始终保持审慎态度。
林警官提醒广大学生:第一,校园借贷乍看是“零首付”、“零利息”,但是其中暗藏着一些贷款风险,需要认真识别。第二,大学生在借身份信息给同学用于借贷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最好不借甚至保密信息。第三,大学生在学校期间应适当消费、量力而行,不要养成过度消费的习惯。第四,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财商教育,要令他们学会正确理财,并且建立“借钱要还”的责任与意识。
校园网贷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方法
看清读懂合同条款再签字
根据相关问卷调查统计显示,大学生的防骗能力平均得分仅69分,48%的受访大学生无法识破校园贷诈骗陷阱,23%的受访大学生相信,存在无风险且收益高的理财产品,容易被高利息诱骗。
一项针对校园贷款用户做的问卷调查中显示,近九成的学生在与校园贷款公司签订协议时没有看清楚协议,其中近四成学生是因为“对方不给看”而没有看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需要各方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字盖章。校园贷款公司隐瞒真实的贷款利率和其他收费标准,所签订的合同涉嫌欺诈,属于可撤销的情形。但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务必做到认真审核合同内容,看清读懂,以防止被欺诈。
目前,众多的网络分期平台产品费率不明晰,只是给出产品的每期还款金额,并不直观公布相关收费标准,逾期费用和违约金方面也没有给出明确的数值,除了利息,有些校园贷款公司还会加收高额的服务费、咨询费、审核费、账户管理费等费用。
法官指出,根据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一些以收取服务费、咨询费、审核费、账户管理费等费用预扣利息的行为,应该以实际借款的数额计算本金。
不要将还款款项付给第三方
对于逾期违约现象,部分校园贷款公司规定了名目繁多的违约金、罚息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不得超过年利率24%。
在催收方式方面,很多校园贷款公司的出借方会将催收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那么大学生在还款的时候可能面临并非还款给出借方的情形。对于此类状况,一是要将还款对象限定给出借人,不要给第三方催收机构;二是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还款,如用现金还款也要对方出具收条。以上两种形式都是发生纠纷时,证明自己还款的有力证据。
如果不能按期还款,某些平台就会采取恐吓、骚扰等方式暴力催收,经常会以告知父母、同学、扩大影响力等方式进行催收。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借贷合同的效力只针对合同双方,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暴力催收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同学们要注意保存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发现莫名被贷款应及时报警
此外,分期消费市场还经常出现“身份借用”等欺诈现象,不少大学生莫名其妙“被贷款”欠下巨债,法官认为这是由于校园贷款公司在审核贷款人信息时未尽到严格审查的义务,使得贷款人可以冒用他人信息多次甚至多地贷款。这严重危及到了被冒名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及征信记录,一旦出现了不良的征信记录,就会影响同学们未来的金融生活。
如果被别人冒名贷款,可能构成无权代理,情节严重的,或涉嫌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等罪名。同学们遇到此类情形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固定相关证据,消除被贷款可能给自身资信带来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法官提醒,一方面大学生要纠正自身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理性的消费观。另一方面,教育部门要普及与投资消费相关的金融知识,帮助大学生树立风险意识和识别各种非法借贷的能力。(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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