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作为支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农业风险、防止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制度体系建设、支农力度、创新发展等方面,距离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此外,文件强调要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并首次提出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
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保险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9次。近年来,农业保险从试点到推广,到扩大覆盖范围和品种、提高补贴标准,再到各种新型保险形式应运而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稳定贡献了力量。当前,保险在服务“三农”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不断扩大、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已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农业保险体系趋完善
近年来,农业保险业务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来自保监会的数据显示,2017年农业保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79.06亿元,同比增长14.69%。去年,农业保险为2.13亿户次农户提供了风险保障金额2.79万亿元,同比增长29.24%;支付赔款334.49亿元,增长11.79%;4737.14万户次贫困户和受灾农户受益,增长23.92%。据了解,我国因各种自然灾害致贫的占到贫困成因的20%,通过完善农业保险保障,使农户受灾后得到及时赔付,有效降低了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风险。
“但总的来看,这些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还是相对粗放。”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表示,就粮食来讲,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很多经济作物,保险还没有覆盖,所以要“扩面”;保险的品种还比较少,要“增品”,即增加保险品种;还有就是要“提标”,即提高保障水平。
对此,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不仅能够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也给农户们增加了耕种的动力。”某农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两年由于自然灾害频发,粮食收购价格下调,农户们的积极性普遍不高。据悉,完全成本保险包含了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是一种带有准收入性质的保险。收入保险则为因自然灾害、价格波动或者二者共同导致农业生产者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提供补偿。
业内专家表示,农业保险的发展还要针对不同主体的种植、养殖的风险,提供差异化的保险产品。既要对“小散户”提供国家全额补贴保费的巨灾型农业保险,也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层次的高保障收入型保险,形成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
“保险+期货”方兴未艾
“保险+期货”模式也正在惠农支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
“对于农户来说,运用‘保险+期货’模式,可以将农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部分转移给了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金融手段保证自己的履约能力。”中信期货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期货”模式一方面能够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另一方面,为当地农业产业提供更有力的风险保障。
以中华财险在新疆开展的棉花价格“保险+期货”试点为例,2017年总投保农户314人,投保总面积21780亩,理赔兑现315万元,人均赔款1万元。其中,理赔数额最多的农户获赔12.3万元。2017年7月,在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支持下,人保财险同永安期货、吉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探索了“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模式。到2017年,大商所试点项目达到32个,覆盖了7个省区,8家保险公司联合25家期货公司为70.8万吨玉米和11.5万吨大豆提供了保险保障,“保险+期货”模式迅速复制推广。此外,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棉花和白糖“保险+期货”试点等,都已为我国全面开展“保险+期货”试点积累了可复制的模式。
专家表示,“保险+期货”模式是传统农业补贴模式的有效补充,确保了农产品“有效供给”不会因为价格的不确定因素而受到冲击,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同时,在实现更加精准的帮扶时又不会破坏市场价格机制。
“当然,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还不健全,期货交易的市场容量小,这些因素正在制约着‘保险+期货’试点的扩大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
对此,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认为,接下来可以通过各种途径降低试点保险费率(权利金),建立试点常规统筹机制和绿色审批通道,以及提升“保险+期货”试点模式的灵活性,探索引入收入保险、美式期权(保险)、阶梯形期权(保险)等更加灵活的保险产品,从而更好地适应农户个性化需求,稳步扩大“保险+期货”的健康发展。
提升农村医疗保障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保监会资金部副主任贾飙表示,2017年5月《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保险业加速回归保障本源,提高保障民生水平,在推广大病保险、创新医疗和养老服务、扶贫惠农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共有16家保险公司在全国30个省(区、市)开展了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10.1亿人。2017年上半年,已完成续签的大病保险项目共覆盖了8.46亿城乡居民。目前,全国累计有超过1300万人直接受益于大病保险,各地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水平普遍提高了13个百分点,全国城乡居民最高赔付达112万元。
不过,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存在差异,目前大病保险的保障额度、保障范围还存在地区差异。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大病保险现在以地县统筹层级为主,今后希望能够从地市级统筹到省级统筹,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和运行后,再来推动全国的统筹,为全体参保的城乡居民提供大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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