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300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监察法》
来源:三湘风纪网
4月10日,娄底市纪委市监委组织第二次中心组(扩大)学习,对《监察法》进行专题学习。娄底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办(组),娄星区纪委区监委以及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纪委近300人进行集中“充电”。
“监察委不是司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是反腐败的政治机关。”培训中,娄底市纪委常委罗灿以《监察法学习六问》为题,从监察委的性质、职责、监察对象、监察权限、留置措施、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对《监察法》进行了深入解读。
娄底市纪委市监委负责人表示,国家制定《监察法》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用好《监察法》这个利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要在依法实践运用监察法上下功夫,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监察法》的贯彻执行。
今年以来,娄底市纪委市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以“每月一课”的形式,邀请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室主任授课,课程内容涉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监察法》、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意识形态工作、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旨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水平。(娄底市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