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郴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件。
经查,熊志新在任临武县公安局汾市派出所辅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多次为他人在辖区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利用职务之便,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为他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26万元。熊志新的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2018年2月28日,临武县监委对熊志新政务立案。3月1日,经批准,临武县监委对熊志新采取留置措施。3月30日,熊志新被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涉案款物3.26万元随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郴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