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二代”是一群被边缘化的人,他们的户籍在农村,却随父母来城市打工并成长,他们接受城市文明的熏陶,却无法真正融入城市,更回不去农村的家乡。而在成长过程中,他们往往没有接受过多的教育,更缺乏来自父辈的关怀和引导。因此他们也被称为“无根”的一代,一些人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农二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犯罪率不仅比城市同龄人高很多,也比老一代农民工高得多,其中以受雇黄、赌场所犯罪最为严重。
据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统计,2012年至今年8月,该院共受理开设赌场案件28件95人,其中41人为25周岁以下青少年,占43.16%;受理协助组织卖淫案件17件54人,其中43人为25周岁以下青少年,占79.63%。84人中有外来务工人员占94%,未成年人占65%。
文化程度低就业难促发犯罪
邱健(化名)来自于闽北山区的一个小县城,其父母长年在外打工。邱健年满18岁时,自觉“已经长大成人,要靠自己能力赚钱”,便孤身一人来到厦门。由于年纪偏小,他找工作的道路并不顺利。在磕碰几次之后,他结识了被称为“才哥”的徐某。彼时,徐某刚被缓刑假释。
在邱健眼里,“才哥”有胆识,讲义气,是个“干大事”的人。他暗下决心,要跟着徐某干大事。
由于刚出狱不久,徐某也无正事可做,便纠结了一批老乡在厦门市思明区东坪山、云顶山等处开设赌场。徐某作为老板,全面负责赌场工作,并且下设多个工作小组。邱健因为“人小精灵”,被分配到保障组,专门看管赌场周边情况,一旦发现有公安机关抓赌,马上组织参赌人员逃跑。
在徐某的组织下,赌场生意“日渐红火”。从2011年7月开始,就分别安排每天中午、晚上各开赌一场。仅2011年9月26日一天,赌场抽头扣除赌场工作人员工资后的金额就高达226000元,作为“小弟”的邱健也从中看到自己发达的希望。
然而,不法行为终究难逃法律制裁。2011年年底,在公安机关组织的专项活动中,徐某的赌场被“一锅端”,邱健也落入法网。在法庭审理阶段,邱健对自己的行为“悔不当初”,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鉴于他年纪尚小,且有悔罪表现,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这只是“农二代”涉嫌犯罪的一个真实案例。
记者从思明区法院了解到,“农二代”涉黄、赌犯罪多发,主要有四个因素:首先,文化程度较低就业困难。77.38%的被告人均为初中甚至小学文化程度,大部分家庭贫穷,受正规教育时间短,获取就业和技能训练的机会不多,绝大部分没有一技之长,难以找到正当、稳定的工作。
其次,法律意识淡薄未意识到系犯罪行为。90%的涉案人员从事收银、看场、打杂等工作,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案发前并不知悉已触犯刑法,甚至认为是合法职业。
第三,老乡之间互相介绍走上犯罪道路。68%的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具有同一地域的群体性特征,多以乡土村落、血缘为纽带结成团伙,产生浓厚的“乡党”意识。
第四,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致对该群体监管缺失。外来人员基本脱离其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的管理,务工地亦没有临时的管理机制,对外来人员缺乏应有的保障,有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员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因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而走上歧途。
审理“农二代”案件有三难
“审理‘农二代’涉黄赌案件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思明区法院刑一庭法官方晋烨说。
方晋烨分析称,审理“农二代”案件有三难:一是被告人辩护权利难以有效维护。由于涉案人员的父母及亲人多在外地且经济均较为困难无法为被告人聘请律师,亦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无法律常识的被告人往往只能自行辩护。
二是审前调查工作开展难致使非监禁刑适用率低。由于缺少规范的协作运行机制,外省籍被告人存在报告反馈率低和调查主体与矫正主体分离的两难状况,占62.92%的较轻罪行未能适用缓刑。
三是挽救教育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外来青少年罪犯作为一个特殊的犯罪群体,一般主观恶性不深,可塑性强,有挽救教育的可能,但既有的前科履历使他们难以重新回归社会。
针对目前“农二代”涉黄赌犯罪现象的高发,方晋烨建议,加强对外来务工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及暂住证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外来工自助管理组织和社会公众救助系统,通过社会力量帮助其合法就业。此外,要发挥各类青少年维权机构的作用,通过司法监督和法律援助,受理各类有关外来务工青少年的维权事务的咨询、投诉,提供形式多样的维权、法律服务。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