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阴金龙镇镇政府个别官员倚强凌弱,
行政不作为的投诉信
尊敬的湘阴县纪委、监委,湘阴县人民政府领导:
我是湘阴金龙镇山湖鹭岛的一名业主,2017年底因发现隔壁F区305业主刘某(据悉是原湖南福湘木业董事长刘建新)在未取得国土、规划以及物业等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也未跟我这个相邻业主商量,就擅自大肆在花园内私挖地窖和乱搭违章建筑,给我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和视线遮挡,严重侵害了我的相邻权。为此,我多次找刘某协商,要求其拆除。但刘某自恃是当地知名企业家,地方关系深厚,态度蛮横,拒不拆除。我无奈多次将此反映给山湖鹭岛物管部门,物业管理表示他们无行政执法权,建议我投诉到当地政府,申请强制拆违。
2018年3月,我将此情况投诉至湘阴城管金龙镇执法大队,该队刘队长(18973082117)受理此事,并亲赴现场核实确系违章建筑,起初准备安排人员前来拆违。但后来当他得知该违建物系“刘董”所搭建之后,便推诿拖延。
因为事后,我多次咨询了解拆违进展,他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最后竟表示不关他事,称他们执法大队没执法权,管不了,要求我向金龙镇镇政府反映。
图为刘某违章搭建的近湖房屋。
无奈,我只好又去湘阴金龙镇镇政府投诉,并当面向镇党委姚书记反映此事,姚书记却满口敷衍,推说此事政府没有办法出面,表示要找物业管理出面提出申请拆除,政府才好会同城管等执法部门来拆除。
其后,我再次找金龙镇政府讨要说法时,他们说已委派张姓书记(13787855288)处理此事。于是我致电张书记,令人气愤的是,张书记竟然声称:刘某是当地知名企业家,为当地作出很多贡献,他虽搭建了违章建筑,但不影响经济建设大局,要求我放弃维权。并暗带威胁口吻说我如果为此事得罪了刘某,以后住进去恐会招致麻烦!!
更有甚者,后来金龙镇政府张书记组织我、刘某、物管一起协调时,整个协调会没有就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任何方案,反而扬言强调刘某当时建这个违章建筑是获得当地政府部门领导同意的,而且声称目前山湖鹭岛别墅区违章建筑众多,所以要拆除就需要全部拆除,又威胁我不要因此得罪众多人,让我息事宁人!!(有电视台录音录像为证)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然而为何在湘阴金龙镇,就因为违法侵害对象刘某是当地知名企业家,政府就置法纪于不顾,如此百般袒护纵容。谈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湘阴金龙镇这个地方是法外之地,有钱有势的人就可以胡作非为,违法乱纪,肆意侵害他人利益?那还有没有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如此行政怎能立信于民?整个事件,湘阴金龙镇政府与刘某是倚强凌弱,目无法纪,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充当地方势力的保护伞。
强烈请求上级政府部门、纪委调查处理此事,还我一个公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投诉人:甘静(15111457909)
时 间: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