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6月11日报道,在洞庭湖深处,一片面积近3万亩的“私家湖泊”侵占洞庭湖湿地17年之久,是当地一个私企老板所建,横跨岳阳、益阳两市,沅江、湘阴、汨罗三县,曾被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县级市)等各级政府数次严令拆除,但依旧岿然不动。
近日,生态环境部组成督察组,对洞庭湖私人矮围破坏生态问题开展专项督察。而无独有偶,在湘阴县金龙镇山湖鹭岛边上一私企老板违章高调搭建亭台,严重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和其他相邻住户的合法权益,多次劝诫无果……
看湘阴县金龙镇镇政府个别官员如何官商勾结、
恃强凌弱、欺压百姓
尊敬的岳阳纪委、监委,岳阳市人民政府领导:
我是湘阴金龙镇燎原水库旁山湖鹭岛的一名业主,2017年底因发现隔壁F区305业主刘某(原湖南福湘木业董事长刘建新)在未取得国土、规划以及物业等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也未跟我这个相邻业主协商,就擅自大肆在花园内私挖地窖和乱搭违章建筑,给我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和视线遮挡,严重侵害了我的相邻权。为此,我多次找刘某协商,要求其拆除。但刘某自恃是当地知名企业家,地方关系深厚,态度蛮横,拒不拆除。我只好将此反映给山湖鹭岛物管部门,物业管理表示他们无行政执法权,建议我投诉到当地政府,申请强制拆违。
图为刘懂所搭违建物。
2018年3月,我将此情况投诉至湘阴城管金龙镇执法大队,该队刘队长(18973082117)受理此事,并亲赴现场核实确系违章建筑,起初准备安排人员前来拆违。但后来当他得知该违建物系“刘董”所搭建之后,便推诿拖延。事后我多次咨询了解拆违进展,他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最后竟表示不关他事,称他们执法大队没执法权,管不了,要求我向金龙镇镇政府反映。
无奈,我只好又去湘阴金龙镇镇政府投诉,并当面向镇党委姚书记反映此事,姚书记却满口敷衍,推说此事政府没有办法出面,表示要物业出面提出申请拆除,政府才好会同城管等执法部门来拆除。其后,我再次找金龙镇政府讨要说法时,他们说已委派张姓书记(13787855288)处理此事。于是我致电张书记,令人气愤的是,张书记竟然声称:刘某是当地知名企业家,为当地作出很多贡献,他虽搭建了违章建筑,但不影响经济建设大局,要求我放弃维权。并暗带威胁口吻说我如果为此事得罪了刘某,以后住进去恐会招致麻烦!!更为可恶的是:后来在维权媒体介入下,金龙镇政府张书记极不耐烦的组织我、刘某和物管进行协调,不但未提任何解决方案,反而扬言刘某建这个违章建筑是获得当地政府部门领导同意的,而且声称目前山湖鹭岛别墅区违章建筑众多,所以要拆除就需要全部拆除,又威胁我不要因此得罪众多人,让我息事宁人!!(有录音为证)
燎原水库属湘阴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地,刘某搭建的违建物因侵占了水库面积,私挖地窖严重破坏水库安全,造成重大水源污染隐患也引起了水库管理所的关注。2018年5月9日,燎原水库管理所向开发商湖南长旺房地产公司下达整改函,要求15日内拆除违建物,消除环保影响,函件配图所指即为刘某所搭违建物。当物业将整改函送达刘某时,其竟放言金龙镇还没有人敢对他执法,非但置之不理,反加紧扩建,态度嚣张至极。
图为燎原水库管理所发的整改函和取证照片。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然而为何在湘阴金龙镇,就因为违法侵害对象刘某是当地知名企业家,政府就置法纪于不顾,如此百般袒护纵容,谈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湘阴金龙镇这个地方是法外之地,有钱有势的人就可以胡作非为,违法乱纪,肆意侵害他人利益?那还有没有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如此行政怎能立信于民?整个事件,湘阴金龙镇政府与刘某是恃强凌弱、目无法纪、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试想,如果没有政府官员充当保护伞,一个地方企业家怎敢如此专横跋扈,藐视法律!
强烈请求上级政府部门、纪委调查处理此事,维护好党的形象、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投诉人:甘静(1511145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