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宇通过司考,带来怎样的法治启示?
发布:2015-11-23 09:34:02 来源:新京报
任建宇从法治不彰的“冤案”当事人到如今成为一名准法律职业人,从受助者到将来的以法助人者,彰显了某种法治的自发逻辑,也是法治的魅力所在。
又到一年国家司法考试“发榜”时,曾经的“话题人物”任建宇以超合格线55分的高分通过司法考试的消息,受到舆论广泛关注。
任建宇曾是重庆彭水县的大学生“村官”,因在网上转发了100多条所谓“负面言论”,而被当地警方抓捕,但检察院并不认为其涉嫌犯罪;之后他被重庆劳教委决定劳教两年。在他被关押400多天之后,2012年11月19日,重庆市劳教委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对他的劳教决定,任建宇提前9个月重获自由。
一时间,任建宇成为劳教制度的受害者代表,通过以他为典型的诸多个案,全社会也认识到了劳教制度不受法律约束、缺乏程序公正等弊端。
任建宇的无妄之灾,让全社会明白法治之宝贵,缺乏法治的保护,则人人处于公权出笼伤人的恐惧之中,而这也是人们参与法治建设的直接动因。在全社会一片“废劳教”的呼声中,第二年,中央宣布全面废除劳教制度。可以说,任建宇以其切肤之痛,无形中参与了中国的法治进程。任建宇表示“即便在劳教时期,也对法治抱有乐观的态度”,而法治也该在“积跬步以至千里”的进步中,呼应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和信心。
而这种信心,需要全社会尤其是法律人的拱卫。毕竟,法治若有不健全之处,谁都可能沦为广义上的“受害者”。回顾中国的法治之路,在现在看来很多理所应当的法治理念,就是当年的法律人顶着压力、筚路蓝缕开拓的结果。以如今人们都耳熟能详的“无罪推定”来说,当年就曾作为“资产阶级法学概念”广受批判,但法律人从“无罪假定”等概念的辨析出发,一步一个脚印,让人类优秀的法治成果在中国逐渐“脱敏”,之后正式进入中国立法。
而劳教这一违反法治原则的制度设计,也在公众的热议建言中,从一度的“敏感”话题,变成被剜去的法治旧疾。任建宇从劳教受害者到如今通过国家司考的准法律职业人,从蒙冤者到法治建设参与者,其姿态也是助推中国法治进步的一部分。
也正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坚守、执著、挑刺,从庙堂之高到江湖之远,才使得中国的法治进程盈科而进,使那些曾经的禁忌词眼进入国家法律、进入司法改革的方案:程序正义、无罪推定、依法行政、废除劳教、法院去行政化、立案登记制……而这,也避免了更多“任建宇”的出现。
又是一年司法考试的“发榜”时节,准法律职业人们多是登车揽辔、踌躇满志。今天法律人对法治的执著和担当,便是明天中国法治盈科而进的平台。任建宇从法治不彰的“冤案”当事人到如今成为一名准法律职业人,从受助者到将来的以法助人者,彰显了某种法治的自发逻辑,也是法治的魅力所在。而法治进步,最终也要让那些冤案当事人或法治沉疴受害者的法治信仰有安放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