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寿公安一举摧毁了一个多次欺压学生的涉恶犯罪团伙,3名核心成员赵某(男,20岁,益阳市大通湖区人)、刘某乐(男,19岁,辰阳街道人)、袁某富(男,19岁,龙阳街道人)全部抓获归案,有效整治了校园周边环境。
2018年5月,龙阳派出所接县城某中学老师反映:有社会人员强迫学生帮其在学校内代销槟榔。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学校进行调查。在掌握充分的证据后,5月26日,民警将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赵某对自己多次强迫学生代销槟榔、欺压、殴打学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办案民警循线深挖,掌握了以刘某乐、赵某、袁某富为首的团伙犯罪事实。
故意伤害他人,一言不合就砍人
2018年10月4日,刘某乐、赵某、袁某富三人在县城某酒店开房休息,因隔壁房间一名叫“丹丹”(化名)的女子没有与其喝酒,三人携带菜刀,敲开房门,将丹丹的两名男性朋友黄某、戚某砍伤后匆匆逃离现场。后经司法损伤鉴定,黄某轻微伤,戚某轻伤二级。
强迫学生销槟榔,遇到反抗就打骂
2008年4月,犯罪嫌疑人赵某在网上购买了大量槟榔,强迫、威胁10多名学生为其代销槟榔,如果学生不愿意,就进行言语威胁。赵某要求槟榔每袋卖200元,如果没有按时收到钱款,就安排同伙去学校威胁、殴打学生,打完后,继续找其收钱。大部分学生没有销路,又迫于威胁,只能将自己的生活费交给赵某。
讲兄弟“义气”,纠集朋友帮忙打人
2018年1月9日23时许,青某在汉寿城区某清吧向受害人刘某敬烟,因刘某没有接受,青某心生不悦,与青某一起的同案人施某凡见青某受气,遂邀集刘某乐等8名社会无业青年将刘某、刘某良、李某思三名受害人砍伤并逃离现场。后经司法损伤鉴定,刘某良、李某思轻伤一级,刘某轻伤二级。
目前,该涉案团伙主要成员刘某乐、赵某、袁某富均已被移送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来源:法制与新闻 通讯员 张瑞 余文洁)
编辑: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