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房屋年久失修,在征求西邻杨秋菊签字同意后,于2018年7月动工拆除旧屋在原基地重建,施工过程中因少量混泥土飞溅到她家墙壁及打碎几块瓦片为由上门要求赔偿损失(赔偿内容:更换全部瓦片并赔偿1000元人民币),经与其协商,杨秋菊同意在施工完后再帮其更换瓦片和赔偿1000元,本以为事情可以就此结束,谁知却一步一步落入杨秋菊设下的圈套。
此后杨秋菊又多次上门提出多项无理赔偿要求,并扬言威胁说县政府、建设局他们有人,如果按她的要求赔偿,就动用所有关系让我的房子建不起来。本人知道,我就一介农民,怎么斗得过政府公务员,实在没办法,被迫签订了赔偿协议,并赔偿人民币18360元给杨秋菊。(多位街坊邻居可作证)
杨秋菊要求赔偿项目:
1、同等质量,将其房屋外墙重新粉刷。
2、帮其屋顶做好防漏。
3、修补墙体及更换全部瓦片。
4、杨秋菊所占我家土地面积归她家所有,不准对外说。
5、赔偿杨秋菊家房屋租金4500元。
6、赔偿杨秋菊清理、误工费2000元。
7、赔偿杨秋菊地基费2000元。
8、赔偿瓦才及人工费1600元。
9、因我方脚手架搭设侵占杨秋菊家上空,赔偿6000元。
10、赔偿寿材1000。
11、赔偿其二楼按摩器材860元。
12、强行扣押金400元。
共计:18360元人民币。
诉求:
一、赔偿协议是在杨秋菊威胁、逼迫下签订,绝得本人真实意愿。
二、该协议是由杨秋菊本人签的,但签的是其父亲的姓名,按的是杨秋菊本人自己的手印。
三、杨秋菊提出脚手架占其上空赔偿6000元。纯属敲诈勒索老百姓的霸王条款,
四、杨秋菊所损坏的寿材、按摩器械,本人已经做出赔偿,理应归还与我,但本人多次找他理论都遭到辱骂和拒绝。
五、杨秋菊现住房侵占本人土地面积,杨秋菊威胁我从此不能再提此事,侵占面积归她所有。并扬言威胁说建设局有她的同学,不然就叫我房子建不起来。(有字句为证)
六、杨秋菊一家私自在自家后院建房,目前已经建至第二层,本人说要举报,杨秋菊扬言说,举报到哪里,她都能搞定。
2019年8月25日,本人母亲去杨秋菊家找其归还我们已赔偿的损坏物品,母亲年迈遭其推搡、辱骂,母亲年迈,已经78高龄,突然倒地不起,其一家人还在对我亲进行辱骂,没采取任何急救措施。至今杨秋菊一家也未曾路面。(很多街坊邻居都能作证)
尊敬的政府领导,我深信政府是公平公正的,请政府为我们老百姓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