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郴中
2019年4月以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重点在思想认识、依法严惩、深挖彻查、协同配合和宣传发动方面,对标对表,严格自查自纠,持续推进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止10月18日,全市法院一审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39件,审结128件,一审案件结案率92.1%,经一审判决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0件;二审审理涉黑涉恶案件57件,审结53件,二审案件结案率93.0%,经二审审理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1件;无一超审限未结案件。
庭审现场
院领导带头示范,政治站位再提升
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3月26日,市中院罗水平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陈莉明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桂阳法院副院长刘小武担任一审审判长、市中院肖嗣运副院长担任二审审判长审理谭阿平等36人强迫交易案;汝城法院院长周井瑞担任一审审判长、市中院肖嗣运副院长担任二审审判长审理何旭鹏等人涉黑案。此外,安仁、嘉禾、临武等法院院领导均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
罗水平担任审判长审理的陈莉明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庭审现场
院领导领衔开展案件指导。对于挂牌督办案件和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由院领导领衔全程跟踪指导。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由院领导带队现场跟踪督办,提出工作建议。院领导深入一线调研督导。2019年4月中央督导组抵郴前,市中院罗水平院长、肖嗣运副院长、王华玉专职委员多次分赴11个基层法院逐一进行工作督导,并围绕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2019年7月,市中院启动第二轮工作督导,先后赴各基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为迎接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做好准备。
罗水平赴永兴调研督导
突出依法严惩,打击力度再加强
突出打击重点。严格依照“两高两部”的要求,明确打击重点,对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及“保护伞”坚决快审重判,对16案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形成高压态势和有力震慑。同时,从严掌握缓免刑适用标准,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格审查把关,慎用缓免刑。
注重打财断血。加大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适用力度,综合运用冻结、扣押、没收财产,追缴违法所得,判处罚金等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决防止死灰复燃。目前,全市法院依法对53案并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同时,积极推动补齐涉案财产查证短板,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涉案财产追缴力度,组织刑事庭、执行局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判处情况进行摸底,并由扫黑办、审管办联合制定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办法,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衔接,着力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
坚持依法认定。恪守法治原则,坚持法定标准、法定程序不放松,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切实防止“拔高”“降格”两种错误倾向,全市法院对一审审结的28案,二审审结的12案,依法不予认定为恶势力。
加强基础保障,工作质效再提高
集中精力优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全市法院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骨干力量,对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立案,专门审理,快速办结。同时,为提高全市刑事法官精准办案水平,先后多次组织刑事法官及助理到最高院、省高院学习进修,并在全市举办2次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切实统一全市法院办案思想,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
适时开展提前介入和跟踪指导。以审判为中心,引导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尽可能将问题解决在审判前,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市中院组建了业务指导组,指导案件法律适用工作,提高案件审理质效。
坚持开展绩效通报和作风整顿。以审判质效提升年为契机,坚持每月通报一次审判绩效。以中央督导“回头看”为契机,对已经审结生效的案件,围绕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深挖彻查、打财断血、堵漏建制等方面,逐案自查自纠,确保案件质量和审判效果。以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并要求员额法官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防微杜渐,坚决杜绝法院队伍中出现涉腐涉伞问题。
加强线索摸排核查,审判工作再延伸
认真开展线索摸排。认真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工作要求,出台工作意见,在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阶段增设线索审查环节,对每一起涉黑恶案件的成案原因、有无漏罪漏查、有无行业管理漏洞以及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线索等事项逐一分析研判,进一步推进案件线索深挖彻查。
高效推进线索核查。紧盯线索清零目标,严格按照中央督导组关于线索核查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对12377智能举报平台的交办线索,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研究,拿出方案,明确时限,重点攻坚,全面细致核查,客观及时反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中央督导期间纳入重点督办案件,组织专门合议庭进行调卷复查,及时形成复查意见,并面复举报人。
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截至目前,全市法院通过案件排查,共向公安、教育、商务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7份。其中,市中院、资兴法院针对未成年在校学生涉黑恶犯罪突出问题,及时向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引起汝城、资兴教育局的高度重视,并回复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和德育教育,并增强校园安保,净化校园及周边风气。此外,市中院积极组织法院干警到郴州、汝城多所学校开展扫黑除恶主题送法进校园活动,推进司法建议工作落地有声。
“六一”开放日 同学们与法官正在积极互动
宣传引导更深入,工作效果再增强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坚持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宣传,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广告机等设施开展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大量悬挂专项斗争活动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如市中院以“党群同心扫黑除恶 平安社区携手共建”为主题组织20多名法院干警到七星大市场进行扫黑除恶专题普法宣传,以“法治阳关伴我成长 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邀请涌泉小学8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精准普法。
郴州中院办公楼前设置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郴州中院干警在涌泉小区开展扫黑除恶法制宣传
创新典型案例宣传。参加省高院组织的集中公开宣判活动10次,依法对41案192人进行集中宣判,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校学员、群众代表等旁听观摩庭审,多家省市媒体广泛报道。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如桂阳县谭阿平等3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案、汝城何旭鹏等12人涉黑案,组织印制布告,并联系市扫黑办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尤其是农村、集市等场所进行了发放和张贴,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郴州电视台播放发布的扫黑除恶专题《正义的审判》
深入进行新闻宣传。中央电视台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湖南桂阳“称霸”屠宰市场36人入刑》为题,对桂阳谭阿平等3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案进行了深度报道。郴州电视台以《正义的审判》为题,对罗水平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的陈莉明等10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深度报道。郴州日报以《彰显担当与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为题,对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专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