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丁仁平,隆回县紫阳村六组村民,退伍军人,也是一个残疾人,今年50多岁,体弱多病。此事我已经很多次向指挥部请求给予我合法、合理补偿,但等来却是种种理由的推卸、拖延!
1993年,村里兴建机砖厂,为了支持村委办好机砖厂,我与当时的村委签了租用协议:占用了我原来老屋坪里的宅基地和土砖结构的房子,砖厂停办时,给予恢复原状。当时,砖厂老板林英明、村委书记、村长、桃洪镇政府同意、并签字盖章,都是“白纸、黑字、红章”啊!
此外,砖厂老板林英明还特意给我写了承诺书,答应待砖厂停办时,一定帮我恢复原状,同时承诺使用期间按市场价格支付房租费。而我当时土木结构房子宽有4米,长有25米,占地面积有100来个平方。
到2016年,隆回民族大道改道、升级,经过我原来的老屋,需占用我房屋宅基地。但是,我多次与指挥部交涉、请求,要求像其它安置户一样,一视同仁给予安排宅基地,至今都没有结果!
“修路、架桥”本是好事、公益事业,我也积极支持国家的建设,但我现在无处安身,一把年纪了还只能寄居在老母亲家里。
我也看到新闻里报道了,报道说:“隆回县桃洪镇切实为”民族大道“解决具体问题”,还说,隆回县桃洪镇几位干部顶着烈日在该镇杨柳村,挨家挨户上门做汉族和穆斯林群众思想工作,签订民族大道修建相关协议。我非常迫切也享受一回这样的“待遇”,切实为我解决具体问题,让我早日有一个安身之地!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为民的事没有小事,要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