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反映群居村落旁建殡仪馆是否妥当? | |
发布时间:2023-01-12 01:15:07| 浏览次数: | |
来源:法律与社会 文/图 李启生 群居村落旁建殡仪馆是否妥当? ——湖南溆浦县黄花坪六百余名村民联名押印对殡葬选址说不!
为深化殡葬事业政策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公共服务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殡仪馆的建设,提高殡仪馆项目规划建设和科学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可溆浦县大兴土木、在卢峰镇黄花坪村群居自然村边建造殡仪馆,是否严格执行民政部《殡仪馆建设标准》的第三章选址规划布局,摘录:第十一条殡仪馆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符合用地分类原则和规划管理、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具备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三、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 和空气扩散 。 四、交通、给排水、供电有保障。 五、考虑到殡葬工作的特殊性,尽量选择周边单位 和居民较少、相对独立 ,交通便利的地域,并处理好与周边单位及居民的关系 ,符合《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1-2000)规定。 六、《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和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明确规定,火葬场必须建在离居民区至少2公里的地方,并且这个地方位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以利于空气扩散。
图为图为殡仪馆规划内村民生活用水池
图为立于村民屋旁殡仪馆红线桩位置
新闻链接: 关于请求制止溆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违规强行在黄花坪村老百姓居民区修建火葬场的报告
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怀化市人大常会及怀化市人民政协: 我们是溆浦县卢峰镇黄花坪村村民,强烈请求上级党委、政府、人大及政协制止溆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违规强行在黄花坪村老百姓居民区修建火葬场,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基本事实 溆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在未征求当地老百姓意见、未取得规划,环评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伙同黄花坪村干部强行在老百姓的土地上打桩划线拟建火葬场,此举已引起当地老百姓极大的愤怒和强烈的反对。早在三年前,黄花坪全体村民为这个事就向县人民政府、县民政局以及相关部门逞送了另选墓地的请求报告,可报告交上去两三年了没得到任何部门的解释和回复,没想到三年后也就是今年2022年6月份王生喜(原黄花坪村村长哑塘村村支书)和他的二儿子王行波(现任哑塘村村委兼会计)带领一伙人来到黄花坪村里,在既没召开群众会议也不通知当地百姓的情况下就强行在老百姓土地上打地标划红线。还大势宣讲,这个地盘由他说了算,任何人都反对不了,谁反抗就抓谁,其说话的口气相当强硬和嚣张,弄得全村上下老百姓敢怒不敢言。但最后王生喜迫于当地百姓的舆论加强行阻止,不得不休工叫停。并还公开在村民们面前表态说,既然全村人民都反对在这里搞火葬场,我就不搞算了。为了不让其旧病复发,7月份全村人民又联名给县人民政府,县人代,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卢峰镇政府,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呈送了另选火葬场的请求报告,还派了两个代表亲自到县人民政府,县人代常委会,县民政局,卢峰镇镇府,城投公司等相关部门反应情况,可县人民政府,县人代常委会,县民政局都说这件事政府不插手,民政局两次都说不管这个事,是城投公司管,问国土资源局说也不管这件事,是民政局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没有人管,现在溆浦县城投公司不顾又要在我们黄花坪村修建火葬场。 二、我们坚决反对在黄花坪村修建火葬场的理由 (一)拟选址火葬场占用村民居住旁边的良田及旱土,黄花坪村附近可利用的旱土及良田本来就少,若被占用去往后这里的百姓就没有余地供自己发展。 (二)火葬场离居民区太近,不足一两百米!按照国务院《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准则》和《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之规定,特别是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距离居民区最少两公里外的地方,但是拟建火葬场距离我们村不足一两百米,最近处只有几十米。这里不能建火葬场。 且按照规定,火葬场应当处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现国家对近距离焚烧垃圾和农作物都有严格的控制和要求,更何况是近距离焚烧尸体! (三)火葬场位置太高,处在村里所有村庄的上风,因本村常年受南北风向的影响。火化炉所产生的废气和毒气对当地环境的污染和居民身体的危害是不争的事实。 (四)焚烧尸体的地方又选在全村居民生活用水的源头,拟建火葬场选址严重违背《环境保护法》关于生活用水水源保护的禁止性规定。此水又沿经火车站直接流入溆水河。 三、溆浦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干部,互相推诿,当官不为民做主,滥用权力,想方设法损害村民利益,不关心我们死活。 诸上种种原因火葬场确实是不宜选址黄花坪现在拟选的地方。也不知道这些部门究竟是什么原因把老百姓的意见像推皮球似的推过来推过去置之不理,即不作解释又不作回复。9月16日,村民又派两个代表去项目部请求另选墓地之事,项目部的韩指挥长(县人大副主任)直接了当的和我们说,这个项目是黄花坪村干部要去的,要不我们不会找到你们黄花坪,我们到你们王生喜家里开了一个村委会,我们都有笔录和拍照的。二次去你们哑塘村村部开的,也有笔录和拍照的,你们想赖是赖不掉的,我们19号就要去你们那里放线。我们说老百姓都不同意你们怎么去放线?韩说这个事得慢慢来嘛,今天搞几个村民签字明天又搞几个村民签字,只要签字的人数达到了一半,剩余的不同意也得要同意,记得有年修电站老百姓不同意都弄出人命案了也都搞象了(修成功了)听他这么一说,我们只好返回村里,晚上跟村干部武涛(哑塘村书记)贺世武(哑塘村副书记)和王行波(哑塘村会记兼支委)三个人反应了这个情况,明明是90%的老百姓不同意,距离太近,要求政府重新选址,为什么项目部的人还说19号要来这里放线?三个村干部都说不知道这个事情,说我们不听他项目部的,只听政府的,项目部算老几?王行波还安抚村民们说项目部放线不通知我们,是不会来的,你们都都回去睡觉吧,不要担心这个事。最后村民们又一再交待三个村干部要跟项目部人打电话,叫他们(项目部的人)明天十点钟前把挂在这里的标语全部撕了,若他们明天不来撕那老百姓就自己去撕。事过三天即9月19号,村书记武涛和贺世武就把村民贺X X罗 X X叫到迎宾派出所问话,(理由是破坏宣传标语)20号又把贺X X、舒X X两个村民叫到迎宾派出所问话(理由同样是破坏宣传标语)被问话的村民当时就跟民警申辩说,项目部16号上午到黄花坪贴标语,16号下午村民们就到村书记贺世武家里,要求贺书记把项目部打电话过去,让他们把标语撤回去,等了两天都没有得到项目部和村干部的回复,于是老百姓自己动手就把标语扯了,这能怪老百姓吗?时隔一个多月后,也就是10月30这天,卢峰镇政府及项目部的领导在村干部带领下又到村里进行逐一排查走访,并告诫村民们说明天就要来这里放线,你们必须配合,不准闹事,有个叫什么姓杨的主任还用略威胁的口气说,你们不同意也得同意,这里没有你们说话的权力,特别是党员同志最好不要参与阻止活动。第二天(即10月31)上午8点,卢峰镇政府,项目部,村干部以政府的名义,用大大小小的车子拉来了150多人,其中有10多名公安和联防队员,外加一辆120救护车(不知用意如何)在黄花坪村进行强行打桩放线,不准老百姓靠近,更不准拍照和说反对的话,只要有人说上两句立马就抓。现场有几个青年妇女拿手机拍照被当场抢走把图片删除,有一个80多岁的武姓老太婆当场被吓昏在地,庆幸的没有受伤。当日就被抓去四人,分别是肖XX(女)张XX(女)舒XX(男)贺XX(女)。次日(11月1日)上午,村干部王行波带领警察又到四组村民家里欲抓向XX唐XX张XX三人,所幸的此三人都不在家才没被抓去,只抓走了奠XX(女)和6组的张XX(女)二人试问老百姓正当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难道就犯法了吗? 我们认为,修建火葬场、殡仪馆及公墓,乃民生福事,科学拟建,利国利民,每个公民都得支持和拥护。但不能影响到当地居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像溆浦这种纯粹是以某些私人利益为重,借政府名义,欺上瞒下,威逼利诱,置百姓利益不顾,然后采用强权手段违规强行在黄花坪修建火葬场,其公理何在? 特此报告。 请求人:村民签字附后 2022 年 11 月 1 日
村民的泪 据村民贺达富称,2022年12月8日下午两点左右王行波一行7人在未通知我的基础上,突然闯进我家客厅,进来后有几个人用手机拍照,还有几个人喧闹,把本平静祥和的家变得了紧张起来,我老婆黄碧莲生怕他们又要把我抓进派出所去,由于心情极度害怕,突然栽倒在地,然后立马急送医院救治 ,后因救治无效于2022年12月25日死亡。
村民心声 湖南省溆浦县新建殡仪馆,彻实认真执行殡葬政策方针,推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是一件非常好的实事。 溆浦县在建的殡仪馆是否忽视了国家民政部《殡仪馆建设标准》的第三章选址布局的相关规定,溆浦县把在建的殡仪馆火葬车间、建在一千余村民的群居自然村落的常年风向侧的位置离村民住房直线距离不到300米左右,是否布局合理,会不会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就不得而知,当地政府是否彻实关心关怀该村人民群众利益和生活健康的良好环境。 故此敬请上级政府领导、专家,欢迎来溆浦县黄花坪村的在建殡仪馆现场进行调研及予以客观 公正的评判和关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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