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纪检监察部门严厉查处我组组长与村官冒领、克扣征收田土款等严重贪腐行为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组位于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烟塘村老屋组,组长:杨正凡,会计:粟光武。全组24户,共75人。事因2008年至2016年8年多时间来,征地7次,但是征地实际田1亩数、实际补偿款项均未真实公开。8年来征地补偿金至今未实际足额分配到户,人民群众意见很大,纷纷上报,但均因村镇领导充当保护伞,导致我们上告无门,贪腐愈演愈烈。有关情况如下:
一、从2008年至2016年征收时间分别如下:
2008年5月13日 征地10.9亩
2008年12月31日 征地6.56亩
2010年10月13日 征地2亩
2010年11月2日 征地1.17亩
2014年8月18日 征地山岭费11万
2014年9月4日 征地0.4亩
2016年1月12日 征地35.74亩
以上7次是由组长、村拿出的数据,是否正确是个迷?因无法查实。
二、自来水一事,我组自来水的经费是由建设局拨款5.9万元。由组长和组民杨孟秋二人承包,承包后除去材料费、工资,二人共赚1.4万元,为什么组长又要在征收款抽出2.45万元,钱不知去向。
三、粮补一事,粮田补贴是由国家直发到户,而组长在征收中拿走6.2014万元,钱去了哪里呢?
四、示范区提供的人口数据,从16岁以上应入保有62人,不能入保的16岁以下有13人,共计75人,为什么组长强加亲戚参加分款分配呢?
如:组长的舅嫂子:王志平离婚20多年,已嫁出
姨妹子:张良嫁出30多年
姨 妹:张华嫁出20多年
侄 女:杨洪其嫁出10多年
女婿(招郎):邓文标,国家户籍
此无人不列入示范区入保名单中,为什么要列入我组分款分配中,有何道理?
五、示范区公布没人征地后耕地不足0.01亩,组长出据的数据是56.78亩,而我们全体人员2016年5月3日实际丈量的田土数据是79.474亩,那么我们减去0.01亩/人,余下的共15.194亩田去向不明?无法查出。
六、财务未公开,2008年至2016年征地8年之久,财务从未公开,组、村、镇、示范区四级联盟隐瞒我组田土数据,贪吃老百姓钱财,严重侵犯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七、利息收入,8年之久,征收款几百万未见分文利息,哪去啦?
八、从2008年以来组长利用职权,粮田建房,未经组民同意,私自占地0.6亩,修路占地0.6亩,难道这是合情、合理、合法吗?
组长的行为十分嚣张,态度十分恶劣,长期仗着村镇领导保护伞,横行霸道,欺上瞒下,8年之久财务没公平、公正、公开,现有18户组民联名签字进行投诉。恳请上级领导对我组征收田土数据及其补偿款项进行查核,并依法公正、公开。
十八户组民签字: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