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镇花明村中共党员谭赛辉、黄尚伟、黄先明、王奋强等二十多名党员。随着“两学一做”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深感做一名合格党员必须讲政治、有信念、讲政气、有品行。今年9月份长沙市财政局乡财局对我村财务进行审计,查出了原村会计肖明杰于2014年4月7日村委会换届之机从村委会开户行里取走现金4万元,由此引讥记支村两委换届前后的账务,发现了大量问题,对此,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就我村级集体财务问题向上级领导反映,请求查实并作出处理。
一、2014年初的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大会上,村财务清查小组组长罗细东及原会计肖明杰讲我村尚有余资金壹佰贰拾贰万玫仟零贰拾陆元陆角陆分。而实际只移交资金柒拾贰万贰仟壹佰零壹元陆角壹分,其余伍拾万零陆仟玫佰贰拾伍元零伍分不知去向。交接单上写明了已付现金票据14张,但不见附件票据移交明细,也不知支出是否合理合法?只知钱款不对了,新老支村委也未进行财务移交。至今长韶娄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收入支出帐本未移交。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请查实。
二、2013年帐目情况
2013年村支部书记(兼出纳)黄长泉一人冒领2011年11月16日长韶娄高速公路挖边沟工资伍万壹仟贰佰元不知去向,村帐目不见明细和结算清单及工程项目。
2014年支村两委殷良红、黄长泉、肖明杰、陶湘黔四人在换届选举之际利用假姓名从村集体领取数万元,还有很多帐目情况不清、财务混乱的状况特别严重。
事实和根据(来源于村上帐本)
2014年元月30日,陶湘黔以康家湾石灰石矿范长松的名义冒领叁万元(
2013年2月4日,殷良红以郭明的名义冒领款叁万陆仟元(经查实我村无郭明此人)。
2014年3月27日和2012年11月18日冒领陆万叁仟贰佰零伍元。
2013年8月前后黄长泉、陶湘黔、殷良红在村账支财政拨款争资费用壹拾玖万零伍佰元。
2014年7月20日,陶湘黔领叁万元交给父亲陶中亮。
2014年4月7日,肖明杰冒领水利款肆万元。
三、2015年起,村治调主任殷良红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以黄伏兵为主出面,殷良前、周国定参与)充当保护伞,承包工程(花明楼镇公社医院附属工程)占其暗股。花明楼村黄家冲黄伏兵以组上名义索取夏光清人民币14000元整,此款没有上交组账上且占为己有。
四、边举报边升级,“带病上岗”。 今年 在我们举报的同时,黄长泉被镇列入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后,也不见公布票数和是否当选,今年11月份又被镇党委政府任命其为临时支部书记,管理8千多村民,260多名党员。我们从9月8日之前向镇政府反映未见回音,9月8日正式向正在我村进行审计的长沙市财政局反映,之后多次向宁乡县纪律、县财正局、长沙市财政局举报和反映情况,均推给花明楼镇纪委处理,镇纪委书记贺实余,将我们实名举报的材料和姓名给予了被举报人,为其想对策,还将被举报人黄长泉、陶湘黔、殷良红的违纪材料交给他们,叫他们去想法订立功守同盟,使其违法变合法,并致使举报人随时面临报复。
五、村支部书记黄长泉长期包养多名情妇,其中有一人为花明楼镇卫生院手术室的护士孙涵飞,现已调往宁乡县二医院,因为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医院何院长等人均多次找孙护士做工作,要她中断与黄长泉的关系。
六、村支部书记黄长泉等支委成员违犯党的换届选举纪律,“拉票贿选”拉帮结派,吃请部分党员,给送钱送物,私下承诺许愿形式拉票贿选,11月22日组织部分党员外出旅游,吃请,发红包,发烟等。
尊敬的新闻媒体记者们,我们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一不想当官,二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带领我们早日过上全面小康生活,严查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如果涉及违法违规严肃处理,在习总书记倡导反腐倡廉的今天,敬请新闻媒体记者们主持正义,还我村一片蓝天,维护党的宗旨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