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浦镇太平村正副支书贪腐行为、个别镇纪委干部蒙蔽调查包庇纵容欺上瞒下虚假汇报等违法乱纪作为的
实名举报
尊敬的 上级领导 :
我们是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太平村的村民代表,多年来,我村正副支书合伙贪污,尤其是村支书肖文雪,他一个人还会计、出纳一手管,监守自盗,从不做现金账,以多报、乱报、虚报甚至不入账等手段大肆进行贪污,放账时也由村支书谷福雄一人开口,指派他的亲信随便拔一下了事,以此蒙蔽群众。为此,我们群众多次上访,课上访材料遭到县和镇里领导干部拒绝,并将举报材料转交给了当事人,如县纪委举报室唐某某、大埔镇陈某某等,特别大浦镇办公室主任陈某某,当时主动接受我村的举报材料,并说应调查处理。可是,等到几天后的3月16日晚上又打电话给吴智云,威胁他要他不要上访了,如果上访就要开除你的党籍。村民们得知此事后十分愤怒,故此无奈再次向上举报,请求上级派人严查处理。
有关2013年放账情况,以及衡东县纪委、监察局和经营管理局联合调查报告虚假包庇的实际情况如下:
一、调查报告中第四条:退耕还林74500元,其中蔡亮37500元,冯昌元16650元、谷福雄20350元,数据不符!2003年,承包退耕还林面积为冯昌元17亩,谷福雄20亩,太平村80亩,谷福雄20亩领取经费20350元,为何太平村80亩却分文未领?而且蔡亮承包退耕还林山亩根本不在太平村数字内的,再者冯昌元根本没有载一棵树,纯粹是与林业局干部联手套取国家林补资金。
二、调查报告第6条:油菜补贴,于2013年5月24日入账,而实际上该补贴款是2011年和2012年到位的,为何拖至近两年才入账?法律规定挪用资金半年以上则视同贪污!
三、调查报告中第7条:生态公益林到账14998元,可实际入账只有14308.22元,相差689.28元,而且13065.28元无去向。调查报告称是作生态公益林事项开支了,纯属假报!谷文雄指派其兄弟谷文龙只看2014年一年,之前2009、2010、2012年一直都是太平村袁家组袁林绪鸣锣宣传,却分文未的工资(附其证明)。
四、第8条:农田基本保护金,称是交镇财税办理代收,帮各农户代交农业保险保费转账业务,可并无明细账务,而且镇财税返还到村30000元,村里只入账14998元,还有15002元被贪污!
五、调查报告中第二大点:争资跑项,515906元,而太平村入账平衡表上只有322000元,另有193906元未见去向!另外调查称争资跑项开支124700元,占去实际到位资金的24%,其中矛盾重重,数据不符。
六、其他未在调查报告中提及的:他们合伙贪污截留大福源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征地资金、一组公路硬化资金、2008年冰灾救济款、2010年转移支付金、2011年后一事一议资金、移民局文化局卫生局拨款,以及2015年环保局拨款6000元等等,合计公约40余万元上级拨付资金,被“雁过拔毛”,去向不明。
总之,村里的大小事项都是正副支书说了算,村主任、副主任根本不清楚啊,更沾不上边。财务票据上基本看不到村主任的字迹,尤其是副支书肖文雪,兼会计、出纳于一身,严重违反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自己开票自己报又自己入账,其中有5万元之中,无任何人签字,大多票是支书开具,副支书签字,两个人轮换着(有关票据附后)签名。
现在法治中国,中央高调反腐,严查严打“雁过拔毛”、“小官大贪”,以上反应情况属实,请求上级纪检监察和检查机关立案严查,如经查虚假,愿担法律责任。
大浦镇太平村村民:(签名附后)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