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睦,胜金钱;万民和,齐翩跹。”邻里之间能以心换心,和谐相处是我们社会稳定、持续繁荣的基础。2月8日,黎平法院第一独任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纠纷案件。
原告姚某清与被告刘某忠、刘某刚,从2006年起便是邻居,自2012年被告刘某忠、刘某刚翻建自家老房开始,原、被告之间就因为地界问题产生纠纷。其间经该县中潮镇政府、中潮村村民委员会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1月10日,原告以被告侵占两家之间公共用地为由起诉至该院第一独任法庭。在接到这起案件以后,办案法官多次上门了解他们的纠纷,耐心细致的听取双方意见并耐心劝解。
2月8日庭审时,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至此原、被告两家长达5年的相邻纠纷得以化解。
调解之后,被告表示会尽快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原告也表示会到国土部门重新签署双方边界,并积极协助被告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何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