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我一票,回头请你吃饭”。这不是选村主任,也不是单位中层干部全员选聘,而是发生在石家庄市高级技工学院的贫困生“民主”票选。(6月8日《燕赵都市报》)
15%的贫困生比例、2300元的学费减免。一方面,由于其扶助力度较大,对很多学生和学生家长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成为
大家争相竞逐的目标;另一方面,作为发放主体的学校如何从庞大的学生群体中甄别出这真实的15%来,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平、公正就涉及到很大的技术问题。
石家庄市技工学院的民主选贫也是综合考虑之后的无奈之举,干脆将贫困生确认最关键的环节交给了班级同学。这看起来是最靠谱的一种选择,却没想到减免学费扶助措施实施的第一年就遭到学生的巨大反弹,贫困生认定的结果也与自己“美好的初衷”相差甚大:家徒四壁的贫困生由于不擅拉关系在民主选贫中落选,常常买冷饮矿泉水的学生可能因为人缘不错而“被贫困”,本该雪中送炭的扶助金却可能落于锦上添花。贫困生认定的尴尬正反映出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
首先是校方对学生们从地方基层组织开具的贫困生证明存在核实难度。按照规定,贫困生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或补助等时需要有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的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但当学生到居委会和村委会开证明时,一般都不会经过严格的调查,甚至不排除出现很多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自己并不贫困的亲朋故旧们开具贫困证明。想想看,面对来自五湖四海的大学生,单凭校方力量如何能做到准确核实?
那么,既然大家都有贫困证明,那就把认定程序加入民主选定步骤吧,无论如何,将贫困生认定的决定权交给学生要比过去常常由辅导员一个人决定的办法好得多。但问题也出在这里,以前只需要跟辅导员拉关系,现在需要跟同班同学拉关系,一部分贫困生因为较强的自尊或自卑心理,因为不去拉票也拉不到票,从而得不到国家的困难补助。
证明反映―班级认定―辅导员认定―学院认定―学生处或其他资助工作负责部门认定,程序看似完善,却可能因为细节的漏洞而使贫困生扶助政策出现偏差。民主选贫的尴尬一幕,再次提醒我们贫困生认定环节的困境。随着国家政策力度的加大,贫困生认定工作需要从证明材料的源头、认定程序的完善、认定数据的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无论如何,大学贫困生的扶助政策不能因为程序漏洞而不断重复频见于报端的“假低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