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南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梅碧球的举报信
尊敬的网民朋友们:您们好!我是湖南汉寿县天宏伟业投资人法人代表廖建明,我现在郑重举报湖南汉寿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梅碧球,男,现年57岁,于2011年4月任该局局长至今,在六年的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权利,采取许愿卖官、赌博交友、欺上施压、制假摞项、违法解除合同等手段,谋权、谋利、谋名。
许愿买官卖官,梅碧球从2014年就开始运作通过贿赂县委组织部买进几顶官帽, 许愿于不具备公务身份的曹峰、蔡教慧、彭平波、彭波勇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把无编人员徐清明、叶定友、黄云风、刘释军安排在局各科室上班。在他心里根本没有组织原则,党性原则。
赌博交友,梅碧球自调入保护区管理局以来,公休日没缺席过一天与他人赌博,级别从20元打到现在的50元,从过去的进宾馆开房到现在的入户赌博,经常往返于代建明、何龙、何小稳、李红军、朱龙国、李跃飞、聂仁少家中赌博。
欺上施压,指使企业置换人员上访,抢占国有资源。2013年3月开始,安排代建明(岩汪湖分局局长)何龙等人,接触原湖州局企业改革时的贯访头目曾志高、雷畅岗、凃万纯、张照云等人安排他们组织50人以上人员去县委县政府不间断的上访,诉求是要资源、要上班、要生存。另外一方面就是梅碧球以局长身份找领导汇报他的维稳想法,请求县政府批准撤销与天马公司的承租合同,重新组建一个新公司(湖南恒宇湿地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最后让他如愿以偿,县政府还免除了六年的财政上缴(180万×6年=1048万)。曾志高等上访人员于2013年企业改制时就已身份置换,同时他们也各自在县城实施了再就业,由于梅碧球的私欲导致全面否定,原湖州局的全面改革,在新公司梅碧球用亲友名字在新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原始股份(股份在保护区的项目资金中变通处理,代建明一手操办)。
制假摞项,局务不公开。梅碧球自任局长以来,国家湿地补偿项目资金8000万左右,从未做过政务公开,就是他与财政科长聂仁少一手操办,他想给谁,给多少,都由他说了算。于去年的一笔就可以说明问题,鸭子港乡芦苇场(全护堤)肖某在保护区帐面上支付为600万元,而实际肖某只得了200多万。又喻,何龙等人在核心区搞违规养殖,不仅没有处罚还补偿他70多万元的现金,由此类似问题还有不少,应该细查深究。
违法解除合同,违规批准核心区植树。
1、剥夺廖建明12年的杨树基地经营合同。指使代建明、何龙将其他土地租赁给社会上的人员种植杨树。
2、侵占亿林公司资产,拒付护林人员工资。
3、给赌友朱龙国提供3000亩湿地违规种树(地点为游巡塘长洲)并冒名备案,说是某某县级领导打招呼的。
4、违反湿地条例,违背县政府通告,批准刘冬旺、余青山、李跃忠等42人种植杨树39041亩,从中收取他们的好处费,或以赌博方式向他行贿。
5、国家补贴湿地生态旅游相关项目资金不用在实处挪在其他项目使用。以上事实我郑重承诺属于事实,并且我还可以带起纪委领导进行取证,有很多的相关人员也愿意出面作证。望领导引起重视打掉贪官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如调查后事实不是如此,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举报
举报人:廖建明
电 话:15973667688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