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 找准案件焦点和突破点
湖南省检察机关抗诉的涉产权刑事申诉案再审获改判
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抗诉的黄某某、谢某某保险诈骗案作出再审判决。再审判决书认为“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对被告人黄某某由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对被告人谢某某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情回顾(图片来源于网络)
该案于2018年3月21日在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再审开庭。庭后,检察机关于同年3月30日对原审被告人黄某某决定逮捕,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但黄某某庭后逃避责任将手机停机,经多方寻找仍下落不明。检察机关建议并督促公安机关对黄某某进行网上追逃。在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2018年5月10日,株洲车站派出所在株洲市火车站将黄某某抓获。同日,公安机关对黄某某执行逮捕,保证了抗诉案件的顺利进展,有效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刑申厅和省院党组的要求,强化法律监督,不断加大对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力度,找准案件焦点和突破点,积极纠防冤错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诉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