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吉林8月24日电 (记者 孙满桃)23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同辖区内昌邑、船营法院共同组织实施了一起打击老赖强制腾空案件,记者直观体验了此次执行行动。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第十六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暨媒体记者现场体验活动。
上午9时30分,吉林中院、昌邑法院和船营法院52名执行干警9台车辆到达执行现场,并迅速拉起两道警戒线,做好进场准备。
记者在现场看到,本次执行行动有3名人大代表,8名公安干警,10名消防干警和2台消防车辆,2名救护人员1台救护车辆同步达到。
“你们大家看看,我是残疾人,动过手术,还上有老母,我搬不了家啊!”在执行现场,这位被执行人躺在沙发上输着液,看见媒体的镜头,他把头使劲往沙发下靠,看起来十分“可怜”。
经过法官再三耐心劝解,这位“老赖”才同意腾退房屋。令现场记者没想到的是,接下来,本来十分“虚弱”的他突然精神地坐起来,还翘起二郎腿,开始指挥家人、朋友搬家。
腾退完房屋后,老赖自己提着拐杖下了楼,到了楼下,看见围观的群众,他又开始“虚弱”起来,双手搀扶着拐杖“一瘸一拐”走向搬家车辆。
据记者了解,原来,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是同居关系,后因生活矛盾、感情不合等因素分手。分手后,杨某某一直赖在张某某家不肯搬走,并强行侵占了张某某的房屋长达八年之久。张某某于是将杨某某告上了法庭。
2018年4月14日,昌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裁决被告杨某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从张某某所有的位于吉林市昌邑区东昌街某小区的房屋中迁出。
2018年5月16日,昌邑法院立案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连续3次传唤杨某某到法院要求其履行腾迁义务,杨某某到法院均以张某某欠他钱,其本人没有地方居住,身体有病为由拒绝搬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执行法官说,鉴于杨某某拒不配合抗拒生效判决的态度和行为,昌邑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空措施。
2018年8月14日,法院到杨某某所占张某某房屋张贴腾迁公告,限杨某某于7日内自动迁出其占有的房屋,并于8月14日再次传唤杨某某到法院,向其直接送达了限其腾迁通知书,要求杨某某履行腾迁义务,杨某某表示其本人及其父母在该房屋内居住,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在人民法院强制腾空公告期满后,昌邑法院在吉林中院、船营法院有力配合支持下,组织域内兵团协同作战,依法实施强制腾迁。
在执行现场,法官依法向杨某某宣读了强制腾空决定书,并依法告知其复议权利。
同时,法院物品登记组、公正组、摄像组有序进入现场,对室内物品进行一一清点、登记、录像后,组织搬运人员将被执行人杨亿伟物品妥善运至法院指定地点进行存放。
11时40分,房屋腾空工作完成。12时法院现场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履行房屋交接手续,至此一起打击老赖强制腾空行动结束。
吉林市人大代表、吉林市曹忠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忠华说,眼见为实,亲见感人。法院执行行动非常专业和规范,广大法官和干警对执行工作的认真态度,使大家对法律的敬畏之情更加深厚,对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更加理解。
“都说执行难,今天全程参与才更深切地体会到,每个案件背后执行人员都付出了非常多的努力,为法院的执行工作点赞。”市政协委员、昌邑区政协管理科科长姜德新在见证了执行行动后说。
阳光执行、规范执行、公正执行,这是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决战中始终遵循贯彻的克难决胜理念。
据了解,截至8月20日,在为期30天的时间内,吉林市法院就组织开展攻坚行动4次,出动执行干警812人,车辆267台,共拘留43人,罚款22万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7人,执行到位金额310046.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