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为改革开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 |
发布时间:2018-09-04 09:00:15| 浏览次数: | |
星期二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蒲晓磊 引言 1979年,中国在经历了10年内乱的特殊时期之后,邓小平同志指出,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正是这句话,为此后几十年的全民普法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自1986年“一五”普法正式展开,普法活动以5年为单位,始终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而不断完善,始终为了将法治信仰变为全民信仰而不断努力。 如今,“七五”普法正在稳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正在扎实落实,在为巩固改革开放成果贡献力量的同时,普法活动也完成了形式创新、范围扩大等方面的“升级”。
从昔日的全国“三五”普法到如今的全国“七五”普法,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赵威的“普法万里行”活动已经走过了18个春秋。 2000年1月1日,赵威发起了“普法万里行”活动。18年来,赵威自己带队,经常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走进学校课堂、田间地头、企业车间、机关大院,把法律知识带到有需要的地方去。 在普法路上,赵威和学生们遇到过洪水、泥石流,也遭遇过车匪路霸,好几次都差点丢了性命。但困难再多,也没有动摇过他普法的初心,“既然选择了普法这条路,便只顾风雨兼程,不会因为任何艰难险阻而停下脚步”。 “我国普法教育的进行,是与改革开放的推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每一阶段的普法活动,都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而不断更新。同时,普法活动将法律交给亿万人民群众,为依法治国打下基础,让改革成果能够在法治的保护下更加巩固。”赵威说。 起源 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 高宝林,辽宁省本溪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他有时候会开玩笑说,自己做普法工作的时间,比国家普法规划的时间还要长。 1979年,邓小平同志指出,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 最先将这句话付诸实践的是辽宁省本溪市。 1980年,本溪市的社会治安问题较为严峻,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 对于这一问题,本溪市司法局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社会调查,在对结果分析之后认为,“公民法律知识缺乏,法制观念淡薄”是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对此,本溪市司法局向市委递交了调查报告,并提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随后,本溪市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八法一条例”宣传教育的决定。随后,本溪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具体部署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随之而来的是,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了专门的普法机构,具体负责普法规划的实施。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到群众中讲法、法治报告会、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考试等活动此起彼伏,一场轰轰烈烈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本溪全面铺开。 高宝林就是在这个时候参加到普法工作中的。 本溪对症下药的举措,很快就见到了成效,当时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状况迅速改善,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多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本溪的犯罪率由0.16‰下降到0.08‰,后来又下降到0.06‰。 当时,时任司法部部长邹瑜正在发掘各地法制宣传的好典型,本溪的普法工作进入了他的视野。 1984年,邹瑜了解到,辽宁本溪钢铁公司正在开展领导干部给职工上法制课的工作,这一深受职工欢迎的做法给邹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年春,邹瑜就带着一个工作组到本溪蹲点,和职工一起听法制课。 “学法前,车间常常丢失工具和物品。学法后,大家懂了一些法律常识和条文,就再没有丢失过东西,而且有的职工还悄悄地把东西送了回来。”一位车间主任这样对邹瑜说普法课的效果。 此后,邹瑜又三次到本溪,前后蹲点两个多月,帮助本溪总结普法经验、制定全面普法规划。 1984年6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本溪召开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本溪普法经验。1985年11月2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 自此,“一五”普法规划正式确定下来,一场在亿万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常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宏大工程,在神州大地铺开。 前不久,高宝林还专程到北京拜访了邹瑜,在聊到当年的普法故事时,高宝林方才得知,本溪的普法工作之所以能够犹如星星之火在全国形成燎原之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本溪遇到的社会问题,也是改革开放后我国众多地区所面对的难题。而本溪解决难题的办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经验。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中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各项事业管理迫切需要纳入法治轨道,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 本溪解决问题的方式,也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借鉴。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五”普法应运而生。实践证明,这场持续5年的带有启蒙性质的法制宣传教育,犹如一场及时雨,极大地满足了改革开放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知识。 传承 学习宪法始终是首要任务 “一五”普法的开展,让全社会都感受到了法治在改革开放中的分量。自此开始,以5年为单位,普法活动一直推进到“七五”普法的今天。 有论者称,在这30多年间,对于一件单项工作,每隔5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放眼全国,只普法这一家,别无分号。由此可见,普法工作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位置之显、分量之重。 学习宣传宪法,始终是普法的首要任务。“一五”普法重视的“十法一条例”以宪法为主,“二五”普法以宣传宪法为核心、普及专业法为重点来规划整体普法思路,“三五”普法明确提出“继续深入学习宪法”的主张,“四五”普法明确提出“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五五”普法规定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六五”普法与“七五”普法都强调“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今年3月以来,全社会正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每个地区的普法活动中,宪法同样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心。 2018年,两个直辖市在宣传宪法时达成默契:上海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人手一册 每户一本 居村一讲一阵地”宪法学习工程,要求每名国家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宪法、每户家庭都有一本宪法、每个居村安排一次宪法宣讲、每个居村有一个宪法宣传阵地;天津则是印制400万册宪法手册,通过登门入户、集中发放、微信通知领取等形式,组织开展“送宪法进万家”活动,将宪法读本免费发放到全市每个家庭,实现全市四百多万个家庭每户都有一本宪法。 宪法的宣传始终是普法的首要任务,但回顾之后不难发现,每一次的普法,都紧紧围绕了改革开放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尤其是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进一步树立了宪法权威。 对此,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说,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教育和宣传活动,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与价值,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 近年来,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的过程中,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作用令人瞩目。 严格落实“四民主三公开”,推进民主自治;突出围绕村(社)工作重点融合共建,完善法治保障;深入建设法治文明新风尚,强化德法兼治……浙江宁波自1998年开始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在20年的时间里,紧紧把握了农村(社区)法治的特点和契合民主权利的时代要求,为农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003年,司法部、民政部总结推广宁波做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此后,为充分展示成绩、鼓励先进,司法部、民政部还开始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推荐评选,如今已经公布了7批名单。 创新 变传统说教为润物无声 改革开放推动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群众接受信息、学习知识的渠道也日趋多元化。如今,传统的说教式普法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以案说法、法官释法、网上答疑等成为新时期普法的新形式。 台上,表演京剧《钓金龟》的演员,演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冲着观众喊了句:“有了麻烦,你们也别闹,上调解室去啊!”台下,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百顺社区的居民哄堂大笑。 将北京传统文化——京剧与法治宣传内容相结合,开展“京剧普法”,是西城区大栅栏司法所所长赵永进在两年前想出来的招儿。在百顺社区的国粹苑,每月至少演出一场京剧,开演前会邀请律师结合唱段内容释法,效果非常不错。 “我们尽量转变过去那种发材料、念法条的生硬方式,将普法活动真正融入到居民日常生活中,提高百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赵永进说。 北京市大栅栏在普法形式上的创新,是近些年普法活动创新发展的缩影。 “五五”普法提出,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六五”普法明确,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七五”普法强调,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不仅如此,法治宣传教育还将人民群众对司法案件的关注作为普法良机,让每一个热点案件都成为公共普法大课。从于欢案到保姆纵火案,从邱少云名誉权案到劝烟猝死案,法治宣传教育从社会热点案件入手,让人们在每一起热点案件中看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升华 法治权威正成为人民信仰 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不断创新形式,坚持不懈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伟大创举。从1986年至今,中国已经实施到第七个全民普法五年规划。随着“七五”普法的顺利推进,普法仍旧以其潜移默化的效果,为改革开放提供坚固的法治保障。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看来,扎实推动全民普法工作,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之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016年3月,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部委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从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等6个方面,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2016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拉开了“七五”普法工作的序幕。 为确保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2016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分学段、分阶段提出了具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普法工作得到了政府和全社会的重视,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措施不断深入人心,普法实效不断提高。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价值和意义为核心的全民普法工作,是这一段时间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法治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途径。”莫纪宏说。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中国跨入新时代,普法工作正在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保障和服务。2018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三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二字,深深扎根在人民心中,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日渐浓厚,法治权威正成为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结语 改革开放40年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令人瞩目。“七五”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民普法将法治观念植根于民心,让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中国行稳致远。
编后 40年斗转星移,改革开放的浩荡浪潮,让神州大地发生沧海桑田的变化。 40年激流勇进,改革开放不仅让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史诗般的进步”,也使民主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自8月6日起,本报推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报道”,全面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成就,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等法治建设领域,展现立法机关、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护航改革开放、与改革开放同步前行的辉煌历程。 截至今日,本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报道”暂告一段落。自9月10日起,本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报道”将推出“40位人物话改革”系列人物报道,通过40位改革开放亲历者、见证者的故事,从另一个视角解读改革开放这部荡气回肠的壮丽史诗。敬请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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