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向:健全和完善舆论监督法律制度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
谈到法治中国建设,我们说首要的环节是制度建设。从宏观上说,就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要立足于解决现实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尽管我们已经宣布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我们还是要看到,这个法律体系仍在发展中,还在完善中,换句话说,还存在缺陷。比如我们的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舆论监督机制还很不健全。依然严峻的反腐败形势告诫我们,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法律制度短板警示我们,不受舆论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我们党全新的执政理念,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我国人民全新的伟大实践。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标志就是科学配置权力、有效监督权力、正确行使权力。在互联网时代,在信息化条件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就很有必要健全和完善舆论监督法律制度,尽快把健全和完善舆论监督法律制度提到议事日程。人民监督权力本来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基本实现方式。舆论监督就是要让公众通过传播媒体,对国家社会公共生活表达意见,进行评论、批评和提出建议。舆论监督实质上是人民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传播媒体,将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既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手段,又是政治文明和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
健全和完善舆论监督法律制度,符合党的一贯主张。党的十三大报告就提出“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十四大又提出“重视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三次代表大会连续提出“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十八大又有了新的提法,是“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更加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2003年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一次把“舆论监督”写进党内法规。其中有一节、有两条对舆论监督做了专门规定。2005年中央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对舆论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健全和完善舆论监督法律制度具有宪法依据和相关的立法经验。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国务院和有关部委陆续出台了有关舆论监督内容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现实需要的是,整合这些立法资源,促进健全和完善我国舆论监督的法律制度,进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