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11月28日(记者 阚枫) 记者从最高法获悉,11月28日,有四名强奸、杀害未成年人的罪犯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尤其是对那些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便利条件性侵、残害女童的,对那些把校园学生为犯罪目标的,对那些为报复社会伤害无辜儿童的,坚决依法从重惩处。凡是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判处死刑,绝不姑息。
最高法核准 四名强奸、杀害未成年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今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陈玉章、潘永贵执行了死刑;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强奸、杀害未成年人的罪犯徐川云执行了死刑;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害两名儿童的罪犯杨胜松执行了死刑。
罪犯陈玉章原系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新山小学教师,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陈玉章利用其教师身份和便利条件,采用暴力、威胁、哄骗利诱等手段,在教师宿舍内先后奸淫女学生14名,其中13名为幼女,且对6名幼女多次实施奸淫,有的甚至多达数十次、上百次,致使被害女生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有的性格变得孤僻、厌学、学习成绩下降或辍学。第一、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玉章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罪犯潘永贵系云南省弥勒市农民,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14年3月至6月14日间,其在云南省弥勒市、蒙自市等地,诱骗被害人到指定地点见面,采用殴打或强行掳走等暴力、胁迫手段,结伙强奸11起19人,其中18人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7人。潘永贵强奸12人,其中轮奸6人,致1人跳楼造成轻伤一级、1人怀孕流产。此外,潘永贵还实施拦路抢劫学生、多次盗窃、非法拘禁等犯罪,均应依法惩处。潘永贵系累犯,主观恶性深。第一、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潘永贵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详细】